(通訊員:陳雯 記者佘帥兵)按照全縣公安機關十九大、金磚會議、全運會安保工作部署,近日,崇陽縣公安局青山派出所深入轄區(qū)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時,現(xiàn)場查處了一起非法儲存銷售散裝汽油案件。
圖為民警現(xiàn)場查處陳某店內非法儲存汽油
8月31日,青山派出所副所長劉棟帶領民警到轄區(qū)塘橋村11組一批發(fā)部進行消防安全監(jiān)督檢查時,發(fā)現(xiàn)銷售種子化肥的門店里存放幾個大鐵桶及塑料油壺,進門墻壁上標注為“桐油”,店主陳某神色緊張,民警們覺察到這里一定有疑點。
圖為陳某用來裝卸散裝汽油工具
由于油桶、油壺均用蓋子密封,汽油味不明顯,民警逐個鐵桶、油壺擰蓋進行查看,發(fā)現(xiàn)其中的一個大鐵桶及大油壺里裝有近100升汽油,民警當即依法進行扣押并將嫌疑人陳某傳喚到派出所進行詢問。
圖為陳某用于儲存汽油鐵桶
“我想著一升可以便宜3毛錢,反正我自己也要用,趁做活動屯一點,劃得來,要是有人要還可以賣一點。”陳某對其非法儲存危險物品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。其供述稱,8月份以來,因加油時發(fā)現(xiàn)縣城某加油站每周五汽油讓利促銷,于是起了購買汽油儲存起來銷售獲利及自用的想法,駕駛自家小四輪汽車到該加油站內加滿汽油,回家后使用軟管吸出來存放到門店里的大鐵桶及塑料壺里,零散銷售及自己汽車備用。
目前,陳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。